******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5******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,项目资金已落实,现已具备采购条件,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,现进行公示。
一、采购内容
盐边县永兴镇加油站至干河沟路段新建管道沥青路面恢复670平方米。
二、单一来源采购原因
******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(承揽业务服务类)(试行)的通知》第二十七条(五) 客户有明确要求的(须有客户出具书面意见)。可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。
三、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
******有限公司
四、公示媒介和期限
本次公示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( ******/)媒介上发布,其他媒体转载无效。
公示期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7日,共8天。
[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。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,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、节假日,公示截止日应公示至24时00分。]
公示期间,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、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,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,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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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29日